秦楚網-十堰頭條訊 文、圖 記者 吳忠斌 特約記者 張君 通訊員 陳如虎 報道:為深入推動“找堵防”專項行動,維護轄區治安穩定,鄖陽區公安分局青山派出所組織民警、駐村輔警等走村入戶,向村民宣傳安全知識、收集違法犯罪線索。4月8日,民警在轄區蓼池村入戶走訪時,發現村民張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罌粟18株。11日,張某接受公安機關行政處罰時,后悔不已。
4月8日9時許,青山派出所民輔警在蓼池村2組入戶走訪群眾,宣傳反電信詐騙知識、摸排安全隱患期間,發現一塊菜地邊種植有疑似毒品原植物罌粟。民警立即固定證據,并查實系村民張某私自種植。張某對自己非法種植罌粟的行為供認不諱,并稱準備拿罌粟葉當菜吃。民警立即對張某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,并在村干部的見證下,將罌粟全部鏟除。經清點,張某非法種植的罌粟共有18株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張某的行為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違法行為,4月10日,青山派出所對張某作出罰款200元的處罰。11日,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,張某接受了處罰并后悔不已。
鄖陽警方提示,罌粟系毒品原植物,非法種植罌粟500株以下的將被公安機關給予治安處罰;非法種植罌粟超過500株,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罌粟的或是抗拒鏟除的,將被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